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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