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章 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