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法律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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