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条 审判长应当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
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判长应当对本案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向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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