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