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危害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