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禁止买卖人类遗传资源。为科学研究依法提供或者使用人类遗传资源并支付或者收取合理成本费用,不视为买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