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