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199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