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二章 价格的制定和管理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二章 价格的制定和管理 第十二条 物价部门应当对城乡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价格加强管理和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09-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