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