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08-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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