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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