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 第二节 收入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入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