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条件和申请登记单位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登记条件和申请登记单位 第八条 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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