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 第十二条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