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 第一节 申请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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