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