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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