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红十字”标志及写明××卫生防疫机构收的字样。邮电部门应当及时传递疫情报告的电话或者信卡,并实行邮资总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