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控制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第四章 控制 第四十六条 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前,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