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