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保密工作的具体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