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