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