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