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 第三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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