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条 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
宪法的修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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