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