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