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八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