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