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一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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