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九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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