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