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八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