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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