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