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二百零三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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