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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