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