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