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