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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