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出境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出境 第七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