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