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本实施细则时,如有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