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