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出境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出境 第三条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出境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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