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果需要复审、复核,适用当时的规定。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当时的规定;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认为是违法的,依照当时的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违法或者根据本法处理较轻的,适用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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